员工离职申请需要书面吗 (南京劳动律师)

2024-10-31 21:12:33 电影资讯 4939125

员工离职申请需要书面吗?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申请并不需要是书面的,可以口头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如果过了试用期,需要书面向单位提出辞职,且要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单位和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的,辞职不需要书面申请,可以随时离职,一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雨花台区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南京市雨花东路1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13:30-17:30。

点击政府网页,会看到 长沙及各区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包括雨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素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

社会保险费征缴-86590849;就业和失业保险-86590912;劳动争议仲裁-86590914;养老保险-86590908;劳动监察-86590812;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信访处-86590916。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南京办理就业证的话,你要准备几个材料:公司给你开的办理就业证的介绍信(记得盖公章);在你目前的居住地的派出所开具暂住证;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2张1寸照片。以上材料准备好后,到你居住地的社区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证,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办好。

精神病患者用人单位应负什么责任

1、患有精神病的员工,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在用人单位打伤人,老板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聘或者雇佣人员时,应认真了解其工作经历、病史等,不能因为不知道而减少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精神病患者能辞退吗 用人单位能辞退精神病患者,但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新安排的工作等。

3、职工患精神病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医疗期,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调整工作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造成精神疾病病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侵害精神疾病病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精神疾病病人的。(二)对精神疾病病人予以开除、辞退或者取消学籍的。(三)在严重精神疾病病人病愈后,所在单位或学校不安排适当工作或者复学的。

5、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南京离婚房产律师排名

1、南京离婚房产律师排名前十推荐如下: 屠训律师:在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丰富的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领域的实践经验。 王兆阳律师:任职于江苏三理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背景。

2、南京知名离婚房产律师推荐: 王洁律师,自2019年起在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执业。作为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王洁在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和合同事务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擅长处理相关纠纷案件。 胡继敏律师,自2014年起在江苏新高律师事务所执业。

3、南京离婚房产律师排名前十推荐:屠训律师,王兆阳律师,王洁律师,周娅婷律师,杨成律师,郭海滨律师,吴宗涛律师,俞雯律师,郭海滨律师,陈建平律师等。屠训律师 屠训律师,于2010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

4、南京大牌离婚房产律师排名:朱玉利律师,杨成律师,李卉律师,马涛律师,张芳律师等。朱玉利律师 朱玉利律师,于2013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

刘继承执业经历

刘继承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专长于公司法、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以及劳动法律领域。在公司法方面,他深入研究了公司设立、重组、收购等复杂法律事务,曾成功代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一中外合作经营纠纷项目因其出色表现荣获2008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刘继承律师在法律界拥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和广泛的任职经历。他目前担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专注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领域,展现出他的专业素养和领导力。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的一员,刘继承律师积极参与行业活动,为法律发展贡献力量。

刘继承律师有着多年处理法律事务经验,在公司法、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及劳动法律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办案经验。